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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国家监察机关

国家机构 · 初二
先确认一下:这一关能不能学
上面这几节是它的地基 —— 没通的话,补完再回来,比硬啃快得多。
讲清楚它是什么

定义 国家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从哪来 本知识点建立在 2.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之上。因为宪法确立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之一,其设立和职权均由宪法规定,体现了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为什么 过去我国反腐败力量分散在纪委、检察院等部门,存在职能交叉、监督盲区等问题。设立国家监察机关,是为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整合反腐败资源,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从而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讲法
类比法:把“公权力”比作“公共汽车”,把“监察委”比作“交通监理”。 适合形象思维强、抽象概念理解困难的学生。 讲解时指出:以前管车的人(纪委、检察院)各管一段,有的路段没人管(监督盲区)。现在成立一个专门的“交通监理局”(监察委),不管你是开公交车的(公务员)、开出租车的(国企人员)还是开私家车的(教师、医生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只要你在路上跑(行使公权力),都要接受监理局的检查。这样学生就能直观理解“全覆盖”和“专责机关”的含义。
对比法:对比“监察委”与“检察院”、“纪委”的区别。** 适合**逻辑性强、喜欢辨析概念**的学生。 讲解时列出表格: 1. **对象不同
检察院主要针对涉嫌犯罪的公职人员(侧重司法环节);监察委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侧重日常监督和调查)。 2. 性质不同: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监察委是国家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 3. 关系:监察委与检察院在反腐败工作中衔接配合,但监察委是独立的国家机构,依据《宪法》和《监察法》行使职权。 通过对比,帮助学生厘清国家机构体系的边界。
讲法
案例法:以“某公立学校校长挪用公款”为例。 适合关注现实、喜欢情境代入的学生。 提问:校长是党员,也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前谁来管?现在谁来管? 讲解:以前可能纪委查违纪,检察院查犯罪。现在,监察委直接介入,调查其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强调监察委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它不是某个部门的下属,而是与政府、法院、检察院并列的国家机构,直接向人大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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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一道
基础题
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国家监察机关监察对象的是( ) A. 某市税务局局长 B. 某公立中学教师 C. 某私营企业主 D. 某国企经理
变式
某县监察委员会在调查某县财政局局长李某涉嫌贪污案时,发现李某还涉嫌受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监察委员会只能调查贪污,受贿案件应移交检察院 B. 监察委员会可以对李某的贪污和受贿行为一并调查 C. 监察委员会调查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移送法院审判 D. 监察委员会可以直接对李某作出刑事处罚决定
看解答过程
国家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A项,税务局局长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公权力,是监察对象。 B项,公立中学教师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在管理学生、经费等方面行使公权力,是监察对象。 D项,国企经理属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使公权力,是监察对象。 C项,私营企业主主要行使的是私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不直接行使公权力(除非其兼任公职),因此不是监察对象。
试试手自己判
检测题
某市监察委员会在调查某市人民医院院长王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回扣案时,发现王某还涉嫌滥用职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是医院院长,属于事业单位人员,不受监察委监督 B. 监察委可以对王某的受贿和滥用职权行为一并调查 C. 监察委调查结束后,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 监察委可以直接对王某作出有期徒刑判决
看答案和判分标准
答案:B
判对标准:
- 选B且能解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公立医院院长,且监察委职权涵盖职务犯罪调查,判对。
- 选A,说明未掌握监察对象范围,判错。
- 选C,说明混淆监察委与公安机关职权,判错。
- 选D,说明混淆监察权与审判权,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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