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循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从哪来 本节为高二道法第1讲起点,无前置知识点,直接基于《民法典》总则编关于民事权利行使的基本规定展开。
为什么 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有边界的。若允许任意行使权利,必然导致个体间利益冲突与社会秩序混乱。法律设定行使原则,旨在平衡个人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确保权利行使既保障个体尊严,又维护社会整体和谐与公平正义。
案例对比法
展示两个案例——A在自家阳台大声唱歌扰民,B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引导学生讨论:为何A的行为虽在“自家”仍违法?B的行为为何更严重?从而引出“权利行使不得损害他人权益”的核心原则。
适合喜欢具体情境、通过对比理解抽象概念的学生。
法律条文解析法
直接引用《民法典》第132条(不得滥用权利)、第131条(依约定或法律规定行使权利),逐字拆解“不得滥用”“不得损害”等关键词,结合司法解释说明“滥用”的具体表现(如恶意诉讼、过度维权)。
适合逻辑性强、偏好严谨法律文本分析的学生。
角色扮演法
分组模拟“邻居噪音纠纷”“网络言论边界”等场景,让学生分别扮演权利行使者、受损方、法官,体验不同立场下的权利边界与责任。
适合表达能力强、偏好互动与实践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