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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就业与创业 · 高二
先确认一下:这一关能不能学
上面这几节是它的地基 —— 没通的话,补完再回来,比硬啃快得多。
讲清楚它是什么

定义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与必须履行的职责,是劳动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法律规范。

从哪来 本节为高二道法第1讲起点,无前置知识点,直接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确立。

为什么 权利与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劳动者享有获得报酬、休息休假等权利,前提是履行劳动义务;若只主张权利不履责,劳动关系无法维持;若只强调义务忽视权利,则违背公平原则。法律通过平衡二者,保障劳动力市场有序运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案例对比法
展示两个真实案例——A员工拒绝加班且未获补偿,B员工无故旷工被辞退。引导学生分析:A的权利主张是否合理?B的义务履行是否到位?从而理解权利与义务不可分割。
适合:抽象思维较弱、偏好具体情境的视觉型学习者。
逻辑推演法
从“劳动是生存手段”出发,推导:劳动创造价值→劳动者应得报酬(权利)→劳动者需付出劳动(义务)→二者互为条件。用“输入-输出”模型解释权利义务的对应关系。
适合:逻辑性强、偏好结构化思维的理性型学习者。
角色扮演法
模拟劳动仲裁现场,学生分别扮演劳动者、用人单位、仲裁员。通过辩论“加班费是否必须支付”“辞职是否需提前通知”等争议点,体验权利义务冲突与平衡。
适合:表达欲强、偏好互动与实践的体验型学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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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一道
基础题
某公司要求员工每周工作70小时且不支付加班费,员工拒绝后遭解雇。问:公司行为侵犯了劳动者哪些权利?员工应如何维权?
变式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未提前30日通知即离职,导致公司项目延误。问:员工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试试手自己判
检测题
员工甲在试用期内因不满薪资要求立即离职,未提前3日通知,导致岗位空缺3天。公司主张甲赔偿空缺期损失。问:公司主张是否合法?为什么?
看答案和判分标准
答案:合法。试用期劳动者辞职需提前3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37条)。甲未履责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
判对标准:
①明确引用“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②指出甲未履行义务;③结论为“公司主张合法”。三者缺一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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