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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质押

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与担保 · 高二
先确认一下:这一关能不能学
上面这几节是它的地基 —— 没通的话,补完再回来,比硬啃快得多。
讲清楚它是什么

定义 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担保的法律行为。

从哪来 建立在 3.3 债权(产生担保需求)、3.2 物权(涉及占有与优先受偿权)以及 4.2 民事权利的保护(保障债权实现)之上。

为什么 债权具有平等性,若债务人违约,债权人仅能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风险极大。质押通过“占有”这一物权手段,将特定的动产或权利锁定在债权人手中,赋予债权人优先受偿权,从而降低交易风险,促进资金融通。

生活类比法
适合形象思维强、对法律术语陌生的学生。 讲解:想象你去当铺借钱。你把金项链(动产)交给当铺老板(债权人),老板锁进保险柜(占有)。如果你还不上钱,老板就卖掉项链抵债。这就是质押。核心是“东西交出去,控制权转移”。
对比辨析法
适合逻辑严密、易混淆概念的学生。 讲解:重点区分“质押”与“抵押”。 1. 动产 vs 不动产:质押通常针对动产(如手机、股票)或权利;抵押针对不动产(如房子)或特定动产(如车)。 2. 是否转移占有:质押必须转移占有(东西在债权人手里);抵押不转移占有(房子还在你住,只是登记了抵押权)。 3. 记忆口诀:质押是“押”住东西,抵押是“抵”住权利。
案例推演法
适合喜欢探究、关注实务的学生。 讲解:小明向小红借10万,把名画交给小红保管作为担保。 1. 若小明还钱,小红还画(质押解除)。 2. 若小明不还,小红不能直接说“画归我了”(禁止流质条款),必须折价、拍卖或变卖,多退少补。 3. 若小红把画弄丢了,她要赔偿,因为质押期间债权人负有妥善保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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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一道
基础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乙保管作为担保。一个月后,乙未经甲同意,擅自使用该电脑导致屏幕损坏。甲要求乙赔偿,乙称“这是质押物,我有权使用”。乙的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变式
丙向丁借款,将一张记名股票质押给丁,并交付了股票凭证,但未办理出质登记。后丙破产,丁主张对该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丁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试试手自己判
检测题
A向B借款100万元,A将其名下的一辆轿车质押给B,并将车钥匙交给B,但车辆仍停在A的家中,由A继续驾驶。后A无力还款,B主张对该轿车享有优先受偿权。请问B的主张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看答案和判分标准
答案:不成立。
判对标准:
1. 指出质押的核心特征是转移占有(1分)。
2. 指出本案中车辆未交付给B,B未实际占有车辆(1分)。
3. 结论:因未转移占有,动产质押未设立,B不享有质权,故无优先受偿权(1分)。
*(若学生回答“这是抵押”,则需指出抵押需登记,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本题语境下更侧重质押要件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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